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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公告
来源: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:2024-09-12 字体:[ ]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规定,经区人民政府批准,定于2024年9月18日组织全区防空警报试鸣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鸣放时间

2024年9月18日上午10:00-10:19。

二、鸣放种类

1.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(时间为3分钟)。

2.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(时间为3分钟)。

3.解除警报:持续鸣响3分钟。

每种警报信号间隔为5分钟。

三、鸣放范围

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海门港新区、临江新区、三厂工业园区、三星镇、四甲镇、海永镇。

四、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,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
特此公告。

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

2024年9月12日